******保健院医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QC-202504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04FJ-******1 | ||||||||||||||||||||||||||||||||||||||||
1.招标条件 | ||||||||||||||||||||||||||||||||||||||||
************保健院,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南阳三路中段 建设规模:提升改造2栋门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8715.01平方米;改造2栋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24263.79平方米,******消防、暖通、安防、装饰安装等基础设施工程并购置相关信息化及医疗设备设施。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建筑装饰、拆除及修缮、软景装饰及配套设施、水电安装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保健院医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3)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消防、人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30 合同估算价:5676.24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方都须满足此要求。(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4)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同时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之一。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代表联合体对发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4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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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 ||||||||||||||||||||||||||||||||||||||||
备注: |
******保健院医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QC-202504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04FJ-******1 | ||||||||||||||||||||||||||||||||||||||||
1.招标条件 | ||||||||||||||||||||||||||||||||||||||||
************保健院,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南阳三路中段 建设规模:提升改造2栋门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8715.01平方米;改造2栋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24263.79平方米,******消防、暖通、安防、装饰安装等基础设施工程并购置相关信息化及医疗设备设施。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建筑装饰、拆除及修缮、软景装饰及配套设施、水电安装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保健院医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3)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消防、人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30 合同估算价:5676.2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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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方都须满足此要求。(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4)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同时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之一。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代表联合体对发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4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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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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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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