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秀英区田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实施主体单位。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田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编号:HNSC2025-008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雨苍街以北,长海大道以东,宝康街、长北路以西,富屋街、滨粤街以南,总面积约257.3亩。
以上具体建设内容将依据资规局的指导意见,以挂地方案为准。项目范围内建设内容的增加或减少,均不视为违约行为。有关配建、投建以及回购模式,在项目地块单独挂牌前,由双方协商约定建设方式,并另行签订协议,对条款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2.3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2.3.1 作为实施主体摘得海口市秀英区田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土地摘牌主体允许为本次中标实施主体所下设的子公司,若摘牌主体存在参股股东,该参股股东必须为中标实施主体的关联单位。无论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何种股权结构,均符合土地摘牌主体资格要求。)
(1)根据开发时序,制定详细的开发建设计划,包括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目标等。
(2)进行深入的经济测算,包括成本分析、收入预测、资金筹措等,为项目的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3)制定具体的开发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定位、建筑规模、功能布局、景观规划等,确保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2.3.2 项目管理与运营
(1)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等。
(2)制定并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的规范运作。
2.3.3 风险管理与应对
(1)识别并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2)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确保项目在面临风险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3)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项目的稳健发展。
未尽事宜,最终以市政府城市更新正式指导意见和相关批复文件为准(包含但不限于资规、住建、市政、水务等)。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建设完成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材料: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或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时间之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网络查询截图);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8)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存款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1)综合考虑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状况,同时紧密结合城市更新相关意见,项目前期相关费用核算以政府审计确认作为依据,该费用暂定 4000 万元(提供可入项目开发成本抵扣的票据)。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签订合同后支付上述相关费用,最终以审计金额为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投标人需承担并支付上述达成一致认可的、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各项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可在中标后与招标人协商确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须按双方合同约定与招标人成立共管账户,并存入0.3亿元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在双方约定好的土地价格内未按要求摘地(未来地块出让地价,以同区域、同类型土地的市场实时交易价为参考,专业评估机构依现行规范,综合区位、用途、配套、开发程度、社会贡献等因素科学评估后确认出让地价。最终的地价是在评估价格基础上报市政府集体决策),0.3亿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每摘一宗地退还中标人600万保证金。(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8日至 2025年 5月 8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大厦B幢1208房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购买),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的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5月19日 09时 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29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大厦B幢1208房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898-******